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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一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流程

      2023-09-19 22:41:21发布,长期有效,84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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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一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流程: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我是成都地区公司;




    影视制作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区别;




    一、从事什么业务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什么情形下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人力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须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部门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钟机构的,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




    三、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部门规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四、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向审批部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01.申请报告;




    0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0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0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行业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 业务成绩后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材料。




    05.办公场地证明;




    0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时限要求是什么?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的一周内,将审批情况报国家广电縂局备案。




    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以及到期如何办理延续?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縂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




    如需延续,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持证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延续,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八、需要变更和注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部门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一周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范围:




    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天津市




    省市区:成都市,兰州市,西安市,贵阳市,昆明市,武汉市,郑州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乌鲁木齐市,西宁市,银川市,太原市,石家庄市,合肥市,长沙市,南宁市;济南市,青岛市,哈尔滨市,大连市,长春市,沈阳市,南昌市,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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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批发,进出口权,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散装,餐饮服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国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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