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批发业务需要);
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工商调档);
4、注册资本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零售类需要有沿街商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