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黄页网!
loading
立即发布信息

      办事依据成都市锦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2023-07-29 11:40:45发布,长期有效,556浏览
    • 收藏
    • 置顶  |
    • 举报  |
    • 区域:四川 成都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恒和华园605室
      • Q Q:1152034153QQ在线交谈
      • 微信号:13018205702
      • 联系人:羊军
      • 电话:130****5702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黄页网提醒您:本站仅作为便民信息搬运工,请自行分辨信息真假,让您提前转账汇款的均有骗子嫌疑,不要轻易相信,联系前请仔细阅读《谨防诈骗须知
    • 信息详情

    办事依据成都市锦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办理条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业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有专职或者兼任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0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自备;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0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申请人自备;




    0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0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0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书复印件。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黄页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www.lisou123.com/zhuce/51065.html
    查看全部公司注册信息
    发布一条公司注册信息
    • 相关图片

    办事依据成都市锦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您可能感兴趣
    • 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