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出版物经营单位(批发)设立,变更,兼并分立审批服务指南
四川成都出版物图书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设立申请程序所需材料注意事项
出版物经营单位(批发)设立,变更,兼并及分立审批;
审批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出版物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办结
4、上报
申报材料:
01,申请表;
02,组织机构和章程;
03,总部和连锁门店名单及使用权证明;
04,开店计划
05,法定代表人材料
06,出版物发行管理软件系统
办理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有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场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图书零售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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