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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成都青羊区必备条件

      2022-09-22 09:30:15发布,长期有效,67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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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成都青羊区必备条件



    成都青羊区办理设立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的流程



    青羊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批发办理程序



    申请条件:



    1.已经完成设立登记的个体或者公司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载有出版物零售或者图书零售



    3.有符合从事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



    办理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申请材料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4.办理流程依据: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为各区行政审批局,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为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5.办理时限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成都青羊区审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图书的办理材料:



    1.《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审批登记表》



    2.出版物零售单位申请报告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材料



    5.如涉及网上销售的提供相关链接标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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