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如下:
一、人员:
1、4个人的报名表格;
2、4个人的身份复印件及每人两张2寸的彩照;
二、经营单位:
1、企业注册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和租赁经营场所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者“上海市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派出所专用)的复印件;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
3、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企业产品的经营目录。
三、储存单位:
1、经营公司与储存单位签订的仓储租赁协议复印件;
2、仓储单位取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xx市危险化学品储存备案证明”;
3、储存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存储备案证明复印件;
4、储存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黄页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