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地质灾害治理乙级资质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条件
法人资格: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 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退休人员比例: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3. 技术设备
勘查设计: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施工: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4. 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5. 承揽项目范围
评估项目:仅可以承揽相应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治理工程项目:仅可以承揽相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6. 监理与施工关系
禁止隶属关系:同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 资质审批
乙级资质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
注意事项
资质有效期: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有效期一般为5年。
资质类别:分为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