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申报补贴标准、条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的内容,小编已经整理了想的内容,想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的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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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申报补贴标准: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申报条件:
自2018年武政规 [2018]22号文件印发以来,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三个档次的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所说“首次超过”是指企业从进入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以来,在奖励对应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第一次达到上述规模档次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满足条件但不能申报奖励的几种情况。
(一)由一家企业拆分为两个及以上企业,拆分后的新企业在拆分当年首次超过以上档次;
(二)由两个及以上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合并后的新企业在合并当年未能高于合并前企业档次;
(三)当年已享受市级财政对企业关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经营指标上台阶的专项奖励的企业不能重复申报此项奖励。
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申报材料:
1、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申报表;
2、企业当年度税收清结资料;
3、企业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进规以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财务报表(含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指标);
5、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及未享受其他市级类似奖励政策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