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企业境内上市奖励政策发布,小编总结了一下的内容,包括相关的上市(挂牌)奖励以及一些相关政策要求等等,有意向申报或者想了解安庆市企业境内上市奖励政策的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小编咨询。
5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庆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根据《政策》,安庆企业境内上市可获省市县三级奖励总计超2000万元,且股改基本“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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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从企业股份制改造、申报上市发行、直接融资、股份减持等方面全链条支持安庆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对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外地迁入视同本地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以及发行债券、实施股权融资等,给予奖补。
《政策》明确对因上市(挂牌)股改需要而产生的所得税,以及辅导期内(不超过3年)超股改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补助相应纳税主体。对上述所得税上缴中央及省部分,同级财政在企业首发上市后三年内补助相应主体。对拟上市企业迁入我市时所产生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迁入地财政全额补助。对上市公司股东在我市减持限售股纳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奖励。
上市(挂牌)奖励:
《政策》明确,对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按阶段奖励1000万元:即上市辅导备案奖励150万元,申报首发上市材料受理后奖励200万元,首发上市后奖励650万元。市级财政对首发上市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及律师团队共奖励100万元。
对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安庆、在安庆设有生产基地、发展前景良好的境内上市公司,市级财政奖励1000万元。对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上市后迁至安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经营主体和主要纳税在安庆),市级财政根据近两年地方贡献,奖励400万元至1000万元。
对首次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150万元;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市级财政在前述基础上额外奖励50万元。对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首次股改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
对上市公司自然人、法人股东将其限售股托管在安庆且转让后在安庆纳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奖励。企业发行债券或实施股权融资的,市级财政按当年募集资金额的1%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期募集资金投入到安庆市内项目的,市级财政按投资额的1%给予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70万元。
《政策》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股改成本全覆盖,对股改期间增量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对辅导企业给予3年增量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因异地迁址上市产生的增量税收给予补助,企业股改基本实现“零成本”;
二是上市流程全覆盖,对企业上市及退出全过程进行奖励,企业境内上市可获省市县三级奖励超2000万元,其中上市分阶段市级合计奖励1000万元;
三是证券市场全覆盖,境内包括沪深北交易所,境外涵盖港交所、纽交所及纳斯达克;
四是关键人员全覆盖,企业奖补资金可全部用于激励实控人及核心管理团队,同时对签字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及律师团队奖励100万元,以充分激励推动企业上市的“关键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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