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要给大家说说截止本月还没有申报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需要抓紧时间了,因为大部分企业都已经申报结束了,你还在观望嘛?或者你是不知道?下面我们就申报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间带大家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懂或者疑问请联系小编咨询。
一、认定时间
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所有绩效考核数据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认定条件考核依据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认定条件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规模、孵化能力、知识产权、建设情况、科技进步奖励、创新平台和人才引进、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工作等方面。
四、认定条件考核办法
1.定量指标
设置最低值和最优值,对于条件类指标(与认定或备案条件相关的指标),最低值为本级别孵化载体认定(备案)要求的底限;对于省级、市级孵化载体,最优值为上一级别孵化载体认定(备案)要求的底限,对于国家级孵化载体,最优值为最低值的120%。指标达到最低值得分为指标分值的60%,达不到不得分,达到最优值得满分。二者之间按如下公式计算:指标得分=指标分值×[0.6+0.4÷(最优值-最低值)×(指标值-最低值)]。
以在孵企业数量指标为例,假设某省级参评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为40家(省级要求不少于30家,国家级要求不少于50家),则相应得分为:指标分值×[0.6+0.4÷(50-30)×(40-30)]=0.8×指标分值。
对于其他定量指标,最优值对于国家级孵化载体为所有参评载体指标最高值,对于省级载体为省、市级所有载体指标最高值,对于市级载体为本级别所有载体指标最高值。达到最优值得满分,达不到按如下公式计算:
指标得分=(指标值÷最优值)×指标分值。
2.定性指标和加分项
定性指标由考核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加分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认定流程考核
1.材料报送。参加绩效考核的科技孵化载体于2022年4月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2.属地审查。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后,形成推荐意见,于2022年4月8日前将考核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3.组织考核。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科技孵化载体进行评价打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地抽查。
4.结果公布。市科技局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认定材料
1.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申报书;
2.运营主体资质证明;
3.与考核指标相关的佐证材料(详见申报书);
4.其他荣誉类证明材料。
七、认定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照考核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逐条梳理考核材料,按照考核内容有序排放,胶装成册后,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须同纸质版内容一致)进行报送。
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初审、信用核查等工作。
3.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有关规定处理。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绩效考核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当年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且排名在前20%(含)以内为“优秀”、得分80-60分(含)或得分80分以上但排名在前20%以外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省级孵化载体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载体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再参加市级评价;参评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按照市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载体,不再享受市级奖励。
3.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应参加而未参加考核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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