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一、投资计划申报范围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根据《“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项目实施限定在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或猪当量20万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县(区、市)。已实施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县不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两年安排。
(二)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项目实施集中用于流域水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县(区、市)要按照“整县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实施过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县,以及已开展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县不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两年安排。
(三)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根据《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实施限定在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禁捕退捕重点县(市、区)。2023年重点围绕提升渔政执法能力,支持建设一批渔政执法船艇、趸船以及雷达、视频和无人机等信息化执法装备、监测系统。
(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根据《“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测试评价、种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和制(繁)种基地等项目建设。
(五)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支持提升陆生和水生动物疫病、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外来入侵物种、农药安全风险等监测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设备。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和省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专项建设规划以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省级储备项目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并已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尽快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二)加强投资计划审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和省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划、专项支持范围和投资补助标准等,并逐一明确中央投资安排方式(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要对项目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筛查,确保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单位的项目;要切实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地方配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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