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一、申报范围
1.购置奖补。符合湘财企〔2016〕44号文相关规定,在湖南省范围内进行销售,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内首次注册登记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乘用车,已获得相应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但尚未获得或只部分获得省级购置奖补的,本次可申报省级购置奖补(注:2019年6月25日之后销售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不再享受省级购置奖补,本次不要申报)。申报主体为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湖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或其授权委托的在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销售机构注册地和推广车辆注册地不在同一市州的,相关车辆的省级购置奖补由销售机构在其注册地申报。对购销双方约定由终端客户申报省级购置奖补,且销售方为省外生产企业、机动车发票开具地在省外的2016年度推广上牌车辆,可由终端客户(非个人客户)申报。
2.产业发展奖补。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符合湘财企〔2016〕44号文附表5相关规定的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省内新能源汽车集中推广运营企业,可申报省级产业发展奖补。公告奖励、销量奖励的申报主体为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运营奖励的申报主体为省内新能源汽车集中推广运营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信息报告申报材料和资金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一份。格式及内容要求参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申报注意事项(第6版)》。
1.信息报告申报材料。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省级购置奖补、产业发展奖补前,其对应的整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运营企业须提供信息报告申报材料。信息报告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见《信息报告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2.资金申报材料。本次申请省级购置奖补、产业发展奖补均须提供资金申报材料。各类奖补资金须提供的资金申报材料内容详见《资金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三、审核及核查
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购置奖补、产业发展奖补的申报,同时共同对企业上报材料开展审查核实,确保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分类汇总,联合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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