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项目:支持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支持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提升粮食应急生产、加工、物流和储存能力,低温准低温成品粮储备仓储设施改造,成品粮储备货架、周转物流设施提升,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军粮应急保障网点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增强粮食保供能力,提高应急指挥能力;
(二)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粮情监测网点建设,数据统计报送、信息发布、分析研判、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省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
(三)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开展全社会爱粮节粮宣传教育,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保障粮食安全宣传推广;粮食库存数量、质量检查监测;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粮食行业人才实训。
二、项目申报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2023年度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项目,指导符合年度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单位或企业,按隶属关系向同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各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将辖区内项目筛选汇总后,按照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要求联合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省财政厅;省本级各单位将符合《陕西省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的项目,直接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申报。
(二)项目需通过文件申报和项目库管理系统申报两种方式,申报文件包括项目依据文件、可研报告、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及政府采购相关表格等内容,同时登录陕西省财政云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申报,各级非预算单位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
三、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项目单位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准备资料,做好项目方案、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预(概)算编制工作,已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应包括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划、土地(土地证或预审文件)、施工等建设手续。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应提供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需求调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0日。
(二)各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合作,按照职责对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和进行现场核查,择优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推荐上报。
(三)省级粮食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要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要求,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审核,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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