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申报认定
申报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众创空间的建设与运营主体为贵阳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发展方向明确、运营模式清晰。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团队和规章制度。机构注册并运营满1年,经营状况良好。
(二)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同时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属非自有物业的,应当具有至少3年的自主支配权,保证众创空间的持续、稳定运营。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三)众创空间具备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聘请专兼职导师不少于2名。与天使投资人、创投机构或其他融资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具备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能力。
(四)协议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累计不低于10家。
(五)入驻创业团队在众创空间内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或众创空间内经认定为科技型种子企业、科技小巨人(成长)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的在孵企业不低于3家;获得融资的企业不低于3家或有3个以上(含)典型孵化案例。
(六)众创空间场地具备举办会议、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基本条件。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
(七)众创空间具有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
第九条申报认定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市级众创空间计划认定数量,明确申报时间、方式及评审流程等。
(二)申报、初审。申报单位填写市级众创空间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市、县)科技行政部门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后,提交市科技局。
(三)复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复核,材料齐备的纳入考察评审程序。
(四)考察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合理性、孵化条件的成熟性、管理团队的建设情况等进行考察核实,并参照《贵阳市市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年度计划认定数量,以评分情况从高到低提出市级众创空间的建议名单。
(五)会议研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市级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
(六)公示。将市级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在网上公示7日。
(七)认定。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事项经核实不影响公示结果的,认定为市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授予相应牌匾。
(八)拨付资助资金。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会签下发拨款通知,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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