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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2022年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备案的条件

      2022-09-14 15:19:45发布,长期有效,64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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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的流程、条件、材料

    河南省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申报工作,截止日期10月14日。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单位,请分别按照1. 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 河南省众创空间申报书 3. 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申报书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2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主管部门(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申报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的单位,省管高校申报材料分别直接报送省科技厅、教育厅,地方管理高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后,再分别报送省科技厅、教育厅。

    (二)审核推荐。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省教育厅对拟推荐的相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类别分别汇总形成各类孵化载体申报汇总表,并出具推荐函,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至科技厅。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和报送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三)请各归口主管部门于10月1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和推荐函报送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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