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30-50万的奖补、研发费用补贴、优先申报项目。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码免费咨询: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自治区农高企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有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和科技投入,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优新品种等,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须在宁夏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自治区重点支持的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在区内具有领先地位和较强竞争优势,在农业新品种展示、新技术推广中具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且上一年度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三)企业设有单独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平台,具有相应的研发条件及设施,有相应的人才培育(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激励机制;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四)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联合攻关、受让、受赠、并购或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成果鉴定证书等。
(五)企业上一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2.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六)申请认定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负面事件。第六条 已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不再参加认定。
二、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企业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登陆“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提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所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提交自治区科技厅。
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形式审查、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
拟认定名单通过认定管理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认定管理小组印发认定文件,颁发“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牌匾。
三、政策支持
首次认定为自治区农高企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其中,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所需资金从自治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奖补资金用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自治区农高企享受自治区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券、研发费用奖补等扶持政策。在同等条件下,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附 则
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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